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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钱了!这些补贴受理期延长,不要再错过
日期:2021/5/24 9:05:42 浏览量:971

关于社会保障这方面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近日,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成都市2020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补贴标准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8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温馨提示: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等级最多只能享受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高等级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步骤

(一)查询

1、企业在职职工持有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无须查询,可以直接申报。

2、企业在职职工持有非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于联网原因,由企业在职职工或所在企业经办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核实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是否已经公示且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截屏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

(二)申报

企业在职职工或委托所在企业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

(三)拨付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局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在《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卡账户。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2、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3、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三、继续实施普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

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

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四、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鼓励各地根据就业工作需要,按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素材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本地宝微信小程序)